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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光化工竣工验收意见

发布:adminyindelongwood 浏览:6746次

江苏晋光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荧光增白剂APC5000吨荧光增白剂3573000吨邻磺酸钠苯甲醛、2500吨联苯二氯苄生产线(年产10000吨荧光增白剂APC5000吨荧光增白剂等5个产品技改项目阶段性验收)废水、废气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1844日,江苏晋光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年产10000吨荧光增白剂APC5000吨荧光增白剂3573000吨邻磺酸钠苯甲醛、2500吨联苯二氯苄生产线(年产10000吨荧光增白剂APC5000吨荧光增白剂等5个产品技改项目阶段性验收)”废水、废气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环评单位(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污染治理设施设计单位(江苏蓝海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环境监理单位(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青山绿水(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并邀请三位专家共同组成验收组,江苏晋光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浩然任验收组组长。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验收组在听取了相关单位的情况介绍,经现场勘查、查阅相关验收资料后,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形成如下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址及主要建设内容

江苏晋光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连云港市(堆沟港)化学工业园区内,公司占地面积79920.87m2,绿化面积约20000m2公司一期已建成年产5000吨荧光增白剂AMS71#)生产线,并已通过连云港市环保局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文号连环验{2015}28公司在现有厂区预留土地上,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0万元,建成二期年产10000吨荧光增白剂APC5000吨荧光增白剂3573000吨邻磺酸钠苯甲醛、2500吨联苯二氯苄生产线及其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其中污水处理站(包括废水在线监控设施)以及部分公辅工程依托一期项目,新建5#6#车间、罐区等工程设施,新增1套200m3/h循环冷却系统。公司共有员工120人,工作制度为四班三运转,24小时生产,年工作日300天。

(二)环保审批情况及建设过程

审批过程:20153月公司《年产10000吨荧光增白剂APC5000吨荧光增白剂等5个产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完成,2015417日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连环审[2015]13号)。

建设过程:年产10000吨荧光增白剂APC5000吨荧光增白剂3573000吨邻磺酸钠苯甲醛于201504月开工建设,201510月竣工;2500吨联苯二氯苄生产线于201702月开工建设, 201709月竣工。

201710月,江苏晋光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因二期建成年产10000吨荧光增白剂APC5000吨荧光增白剂3573000吨邻磺酸钠苯甲醛、年产2500吨联苯二氯苄生产线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擅自进行生产,受到灌南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灌环罚字[2017]156号)。

(三)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变动环境影响分析结论:荧光增白剂APC357和邻磺酸钠苯甲醛、联苯二氯苄生产线中部分辅助设备有所增加或减少,但主设备容积不变,原辅料和能源的利用率及生产安全性提高;废气处理措施进行优化,处理进一步提高,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本项目的变动对外环境影响较小不属于重大变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二期年产10000吨荧光增白剂APC5000吨荧光增白剂3573000吨邻磺酸钠苯甲醛、年产2500吨联苯二氯苄生产线以及配套的环保治理设施已全部建成投入试运行,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负荷的75%以上。

受江苏晋光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委托,青山绿水(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现场检测人员于20171122日对本验收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等污染源排放现状和各类环保治理设施的情况进行了现场勘查,并在检查、收集和查阅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编制了竣工验收监测方案。20171129日至30日按竣工验收监测方案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相关环境问题现场检查情况,编制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根据该项目环评文件内容,厂区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400t/d,现阶段实际处理废水量为132.2t/d,本次新增111.4t/d。其中高盐工艺废水经蒸发析盐"预处理后与其他工艺废水、设备地面冲洗废水、废气吸收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进厂区污水站采用“A2/O生化工艺处理达接管标准后经专用明管输送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废气

本次验收生产线有组织工艺废气包括有二乙醇胺、吗啉、乙二胺、氯化氢、石油醚、甲醛、甲苯、甲醇、邻氯苯甲醛及粉尘导热油炉燃烧废气含NOX、烟尘、SO2等。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车间产生的氯化氢、甲苯、甲醇。

1#车间废气主要含有二乙醇胺、吗啉、乙二胺,此部分废气均为水溶性有机废气,与1#车间现有荧光增白剂AMS生产线共用一套“三级水喷淋+二级碱吸收”处理装置处理后经301#排气筒排放。

6#车间磺酸钠苯甲醛生产线产生的废气主要有邻氯苯甲醛及粉尘。其中邻磺酸钠苯甲醛冷凝工序产生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52#排气筒排放;烘干、粉碎工序粉尘经过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后经153#排气筒排放。

5#车间联苯二氯苄生产线产生的废气主要含有氯化氢、石油醚、甲醛、甲苯及甲醇等,采用“三级降膜水吸收+二级碱喷淋+一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54#排气筒排放。

2#车间喷雾烘干塔(一备一用)产生的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水喷淋”除尘后经205#排气筒排放。

300万大卡燃生物质导热油炉燃烧废气(一用一备)燃烧废气采用水膜麻石除尘工艺处理36米高6#排气筒排放。

)监测监控设施建设情况

项目废水依托公司现有水站进行处理,已按规范要求设置了废水在线监测仪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三、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青山绿水(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的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水

公司废水总排口中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甲苯、甲醛、总锌、石油类、苯胺类的日均排放浓度及pH值均满足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二)废气

1)有组织废气

各有组织排放源排放废气中污染物的浓度均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1#车间废气经三级水喷淋+二级碱吸收处理后氯化氢、苯胺类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氨气、硫化氢排放速率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

2#车间喷雾烘干塔产生的的有组织废气经布袋除尘+水膜除尘处理后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5#车间产生的有组织废气经三级降膜水吸收+二级碱喷淋+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甲醇、甲苯、甲醛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6#车间产生的的有组织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300万大卡导热油炉(一备一用)燃烧废气经水膜麻石除尘处理后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

2)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氯化氢、甲苯、甲醇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值标准。

、总量

废水:废水量、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氮、总磷、苯胺类、甲苯、甲醛、总锌、石油类的年排放总量均达到环评批复中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废气:颗粒物、氯化氢、苯胺类、甲苯、甲醛、甲醇的年排放总量均达到环评批复中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环境风险管理

该公司已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备案(备案320724-2017-062-M)。公司已建有容积为400m3的事故应急池,200m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目标

、验收结论及建议

结论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建立了相应的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和环境管理制度,“三废”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要求,验收小组同意通过验收,项目可以正式投入运行。

建议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健全和规范相关验收资料和运行台账,完善项目实际建设与环评批复的一致性分析,补充验收过程报告和验收登记表。

(二)完善验收监测报告,补充废水在线比对监测情况,核实各排气筒废气排放量以及废水各处理单元处理效果、技改项目污染物总量指标变化情况,细化质量保证措施。

(三)加强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强化对VOCs废气的监控,定期更换活性炭处理装置,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相关标识。完善厂区雨污分流,确保废水不外排。

 

 

 

专家组:  路学军    许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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