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进境原木主要疫情分析
近年来,我国原木进口数量逐年上升,携带植物疫情突出,目前呈现出“四多一复杂”的特征,即进口数量多、来源国家多、原木材种多、进境口岸多、携带疫情复杂。据海关统计,2013年我国进口原木4516万m3,同比增长19.19%。原木来源涉及全球六大洲近百个国家和地区。材种方面,既有普通建筑用材又有名贵树种,总类别达上百种。原木进境口岸众多,既有陆路口岸又有海港口岸,主要集中在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原木携带疫情以昆虫为主,也包含微生物、螨虫、线虫、杂草等各类疫情,口岸原木检疫工作面临严峻考验。
目前,我国从全球六大洲的上百个国家和地区进口原木。由于地理位置、气候条件等自然因素的差异,各国家地区原木中有害生物种类千差万别,同时熏蒸除害水平参差不齐,口岸检验检疫部门从进境原木中截获的有害生物种类及数量均有很大的差异。我国口岸检验检疫部门从主要原木来源国家检出有害生物的总体情况。
不同原木来源国家的有害生物截获量差异较大,同时,检疫性/非检疫性有害生物截获量比例也有显著性差异。总的来看,非洲国家(如喀麦隆、刚果、中非等)、大洋洲国家及周边岛国(如澳大利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所罗门群岛等)原木疫情突出,东南亚国家(如老挝、马来西亚、越南等)疫情也不容小觑。
综合分析,各原木来源国有害生物截获量的多少主要与以下因素有关:
1)我国从相关国家进口原木的总量。原木进口量越大,截获相关疫情的概率也就越高。如我国原木的主要来源国家俄罗斯、新西兰、美国、加拿大等国的疫情占据了相当的比例。
2)国家地理位置及气候。在检疫过程中,有害生物的界定是由其进入某一新的生态系统可能造成危害的大小决定的。因此,一定水平上,各国地理位置及气候决定了其有害生物的危害性。如俄罗斯,由于其与我国接壤的国境线漫长,加之其严寒的气候,其原木中的有害生物多与我国东北地区类似,因此检疫性有害生物截获率较低。
3)各国熏蒸除害技术、管理水平。尽管我国对进境原木有着统一的除害要求,但由于各国政治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其具体实施过程中差别较大。主要表现在在进口查验过程中,虽然原木有相关的检疫证书及除害证明,但仍会从中截获大量的活体有害生物甚至检疫性有害生物。如江苏检验检疫局多次从非洲原木中截获活体天牛、长小蠹、长蠹、非洲大蜗牛等有害生物,针对这种情况,质检总局专门发布了《关于加强进口非洲原木检验检疫的警示通报》。
目前,由于我国开始实行天然林全面禁伐政策,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国内木材消耗量逐年提高,因此可以预计,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我国进口原木量将持续增大,这也必将给原木检疫工作带来巨大的压力。针对进境原木中疫情情况复杂,携带有害生物较多的现状,建议相关职能部门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进境原木的检疫工作:
(1)做好进境原木疫情信息收集分析工作,既有针对性又有全面性。重点关注小蠹亚科、长小蠹科、蚁科、天牛科、吉丁虫科、长蠹科等截获频率较高、危害性较大的有害生物,同时要加强技术储备,做好植物病原真菌、细菌等微生物的检疫工作。
(2)做好各主要原木来源国和疫情较高国家的针对性分析,加强检疫要求。由于各国疫情情况不尽相同,需根据口岸截获情况及疫情调查情况做好针对性分析,收集不同国家常见有害生物种类的系统性资料,以便于一线查验人员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对各原木出口国原木检疫除害水平进行评估,严格证书查验程序,对多次出现除害效果差、原木有害生物携带率高的国家有针对性地发出警示通报,加强检疫措施。
(3)进一步加强原木中有害生物的风险分析工作,适时调整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由于受掌握资料情况和不同国家对有害生物情况认知水平等因素的影响,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必然存在着一定的缺漏。因此,必须根据截获情况,实际危害等进行适时的调整补充,从而使口岸一线检疫人员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4)加强口岸联动,巩固国门防线。口岸检疫工作涉及口岸多,各口岸业务情况、技术能力、人员配置等不尽相同,而疫情防控要求不能有任何一个口岸是薄弱环节,否则疫情仍会传入我国境内危害农林业生产。因此,各口岸应该加强联动,互通有无,互相借鉴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确保将原木疫情挡在国门之外。